招标方式网上公开招标
采购条件具备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报名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
参与详见金隅冀东官网: |
金隅冀东水泥雄安营销公司涞水冀东至安新县雄忻高铁地下段四标(现场)散装水泥运输竞价
发布时间:2023-10-17 19:13:27
金隅冀东水泥雄安营销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价基础信息
竞价编号:15000349-JJ-2023-0055
采购单位:金隅冀东水泥雄安营销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3-10-21 09: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3-10-21 14: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3-10-21 14:2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3-10-21 09:00:00
采购类别:运输
竞价类别:采购
需求量:13000.000EA
基准价格(含税): 35.00元 (竞价起始价格)
涨降幅度(含税): 0.50 元 (每次报价固定降低/增加的额度)
税率: 9%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道路许可证、营业执照
保证金:2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竞价编号:15000349-JJ-2023-0055)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金隅智信(河北雄安)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13050166850800003768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运费 | 运输服务 | 散装 | 13000.000 | EA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雄安营销 |
收货地址: 保定市安新县大王镇小王村
┃详情描述
金隅智信(河北雄安)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水泥运输竞价说明1.招标项目:涞水冀东至安新县雄忻高铁地下段四标(现场)散装水泥运输竞价 2. 项目编号:BXA-JJ-2023-0044 3.运输物料生产厂家及运输预计量 雄忻高铁雄安地下段四标项目,位于保定市安新县大王镇小王村,使用涞水冀东公司生产的散装水泥13000吨,日需求200吨,参考运距80公里。(具体采购数量依据客户需求情况而定) 4.运输起止地点及参考运距 起始地点: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卸货地点:保定市安新县大王镇小王村 参考运距:80公里 5.招标方式 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竞价。 6.竞价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1日; (2)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1日; (3)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1日; 7.基准价格(含税):35元(竞价起始价格) 涨降幅度(含税):0.5 元(每次报价固定降低的额度) 8.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银行良好的信用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保障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相关资质信用证明材料。 (7)拥有自有车辆运输能力的投标单位,请上传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车辆行驶证原件以证明运输保供能力。 (8)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两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均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车辆运输标准 (1)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如遇特殊时段需用国六运输车辆;具备车辆应具备的正规有效证件,已缴纳当年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 (2)使用金隅冀东智慧物流平台派遣车辆; (3)听从公司车辆进厂的现场管理要求; (4)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10.投标保证金 本次竞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公对公银行转账,不得以个人账户交纳。交纳时间为开标前,开标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金隅智信(河北雄安)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电汇以银行回单(或电子回单)为依据,并在开标前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提交至阳光采购平台。若本次竞价中标,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若未中标,投标保证金可继续用作下次投标使用,或者由投标单位申请返还,将于两个月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提供保证金退还说明。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收款账户:金隅智信(河北雄安)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13050166850800003768 行 号:105151000025 11.其他事项说明 (1)结算数量:运输结算量以收货方签字、盖章的对账单数量为准。如营销公司出库数量与对账单数量存在磅差,磅差由中标运输单位承担损失的水泥价款。由于中标运输单位原因造成的货物数量损失或质量受损,中标运输单位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营销公司,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连带责任。 (2)因中标运输单位责任给营销公司造成货物损失的,中标运输单位负责赔偿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承担连带责任,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除外。 (3)如遇运输市场发生政策性变化及重点工程项目需要保供时,在未确定新的运输价格时,中标运输公司必须全力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4)合同运行期间,遇临时变更起运地、卸货地、运输线路、道路施工、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需调整运价时,公司可与承运商协商调价。协商不一致时,公司需重新组织招标或竞价。协商期间中标承运单位必须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5)截至2023年10月16日,柴油价格及天然气价格。
(6)为保证正常供给,请实地对起运地和卸货地之间的路线及现场情况进行勘查,然后进行合理进行报价。运输价格调整规则按照我公司《运价动态调整》进行调整。如遇为达到中标目的而报低价,中标后不能按时按量保供或无故弃标的,将拉入阳光采购平台黑名单(五年内不与进行合作)且将全额扣除运输保证金。
|
┃联系人
宋伟杰 / 1509774917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833090725
监督举报邮箱:4113056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