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标准及要求、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1、包装标准应满足国家最新的现行有效的《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及国家对耐火材料发运的有关规定,防雨、防潮、防震,满足货物在长途运输及多次转运过程中不破坏、不损伤的基本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材料由卖方提供,按买方要求包装,适于叉车运输和吊装,包装必须能保证各种材料安全,不能降低材料的性能。砖类产品采用托盘加包装箱方式包装;包装箱上必须显示图号、砖型、数量、箱号、毛重/净重(用Kg表示)、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起吊部位标志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图形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
3、所有砖的表面必须印有明显而清晰的砖型图号,未印图号、图号不清和图号印错的,卖方应承担责任并及时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费用及给买方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每个包装箱内应设一个塑料袋(密封防雨),内装装箱单一式二份;装箱清单的内容包括:箱内产品的名称、包装序号、图号/型号、数量、单重及本箱货物的毛重/净重等,装箱单格式由买方提供;
5、除不得已外,卖方应避免一个包装箱内出现多种货物拼装的现象;
6、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缺损坏、缺件、质量下降等产品质量事故,卖方应承担责任并及时给予解决,包装物由卖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交货要求
1、运输方式:汽运,卖方负责运输,运输中的一切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2、卖方应严格按买方要求的发货顺序进行发货,交货数量要求与合同数量(块数)一致。
3、 卖方应在发货后24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向买方提交发货清单,以便做好接货的准备工作。
4、 交货时间:2024年9月5日前。因卖方交货延误给买方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 项目交货地点:巩义通达公司指定地点。
6、 如买方根据项目进度提出延期交货时,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应无条件予以响应。
7、 如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为买方工厂,则卖方在发货前应按要求向买方提交“供应商发货通知”(格式由买方提供),在卖方运输车辆及人员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应遵守巩义市及买方在安全、环保方面的相关要求及规定。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质量验收标准:按本合同技术协议和买方提供的砖型图进行验收。
2、质量验收方法:卖方须向买方提供产品的国家级检测证明;生产过程中买方将到生产地进行监产、抽样检测(卖方须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寄至买方进行检测或货到现场后由买方抽样并送至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及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若买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技术协议的规定可要求退换货,买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3、 数量验收方法:由买方现场接货人员按卖方提供的发运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进行数量验收,卖方须在收到买方签收的发运清单后一个工作日内传真至买方,买方要求提供签收原件的,卖方须在接到买方要求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用特快专递寄出,买方签收的发运清单将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买方在抽查和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破损或数量短缺的,应及时向卖方通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卖方对此应认可并及时与买方协商处理;如卖方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通报后5天内到达现场与买方一起复验,逾期未到的,视为认可买方验收结果。
4、卖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质保期为货物在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正式负荷使用后12个月或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后12个月(两者以先到期为准),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赔偿。
5、 买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外在质量在产品安装结束后30天内提出异议,内在质量在质保 期内提出异议。
合同结算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是一次性固定单价(即一票制单价),本价款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2)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价款为:此价款包括整个制造及运输过程中的所有成本、费用、税收和保险费以及质保期内服务等项目的一切支出。
2、付款方式:电汇、支票或承兑汇票
1)合同货物制造完成后,达到设计要求,经买方确认并初验、包装,具备发货条件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货物总价款的60%。
2)货物全部运抵现场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全额的经税务机关认可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支付合同货物总价款的30 %;
3)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卖方交货后12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3、卖方交货回执的产品规格、数量(块数)必须与合同、协议一致,方可作为双方结算的凭据;
4、买卖双方结算的数量单位为吨,卖方交付产品的体积密度达到或超过技术协议规定值,体积密度按技术协议规定值计算;体积密度未达到技术协议规定值但由买方让步接收的,按买方测定的实际体积密度值计算,按磅单结算的项目每箱砖扣10kg的包装物重量;
5、卖方需确保提交买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有效,如卖方提供的发票为假票或无法在买方所在地税务机构进行认证抵扣,卖方需重新提供;如因发票无法抵扣给买方所造成的税损,则由卖方全额承担;
6、卖方如更改银行账户,应及时通知买方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材料;如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买方遭受损失的,则应当向买方给予赔偿。
售后服务
卖方必须根据买方的要求,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相关资料等与产品相关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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