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区域铜川公司冷却塔维修(第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4-12-12 11:49:06
陕西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SXQY-ZB-2024-1300
标书号:JDTC-LQTWX-2024-0002
采购单位:陕西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4-12-18 14: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2-20 09: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2-19 16:00:00
开标时间:2024-12-20 09:30:00
采购类别:维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投标单位需持有具备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SXQY-ZB-2024-1300)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4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SXQY-ZB-2024-1300)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01-10-JD0261-1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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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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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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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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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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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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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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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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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公司冷却塔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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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和保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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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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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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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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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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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地址: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永安路街道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
┃详情描述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标的为铜川公司冷却塔维修项目,已由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金隅冀东水泥陕西区域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铜川公司冷却塔维修项目招标
2.2 项目概述:
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具体维修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对冷却塔进行更换维修。
2.3 项目服务地点: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惠塬村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厂内
2.4 维修工期要求:本次维修工期要求20日历日内完成维修
2.5 维修要求:
1、冷却塔填料总体要求
(1)填料与原设计形式一致,材料、结构形式和外观与原有相同。
(2)填料采用改性PVC薄膜填料,不允许添加再生料。
(3)填料片的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能源部电力规划局DL/T742-2001《塑料部件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4)填料基片厚不低于0.5mm,氧指数≥40;厚度偏差为 ±0.03mm,成型片薄处厚度不小于0.4mm。
(5)填料粘结成块,粘接率不低于95%。
(6)填料块平压强度大于300kg/m2,需现场测试。
(7)填料搁置在挤拉成型FRP托架上。
(8)卖方具有生产同类产品的成熟技术及良好的业绩。
(9)淋水填料具有热力特性好、通风阻力小的基本性能
2、收水装置不允许添加再生料,厚度不小于1毫米,保证填料强度,飘洒率按国家标准执行。
3、旧填料回收,清淤,水池大概有30mm厚。卖方自行处理
4、水池清扫必须满足公司环保6个100%要求,倒运过程中严禁洒落,造成环境污染,经过买方验收后进行下一道作业工序。
5、安装施工过程中,冷却水塔周围设置固定式围栏,拆下的旧填料及杂物料必进行苫盖。
6、安装施工拆除或粉碎原有填料过程中至少两台雾炮连续作业,抑制烟尘产生。必要时增加雾炮数量达到现场施工环保要求。并及时响应公司各级预警机制,及时停、复工操作。
7、安装涉及所有辅材、工具、工程器械均由卖方提供。(如围挡、苫布、脚手架、吊车、雾炮等)。
8、供货周期(材料到货+施工)20 日历日完成施工。
9、保证冷却水冷却效果不得低于8℃。
10、卖方需为相关安装人员每人办理不低于 120 万人身伤害总外保险或工伤保险,年龄≤50 周岁,安装前办理相关进厂手续。
11、本合同无进度款,维修完成并经投标人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向招标人开具维修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90%给投标方,留10%作为质量质保金。
12、保质期:维修质量质保金在维修验收合格1年后,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招标人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款项。
13、在保质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时,投标方无偿维修,如投标方接到招标人维修更换要求后24小时内到现场,在规定时间内若不能及时解决问题,造成招标人严重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扣除质保金。
14、严格按设备运行所需部件的强度和精度要求验收,达不到规定的验收检测指标要求,且无法取得相关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时,其费用和产生损失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2.6 项目最高限价: 20.00万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需持有具备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4、信誉要求: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内,登录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报名下载。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用。招标相关信息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5.2 递交方式:正本签字盖章版扫描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平台,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3 逾期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6.2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形式为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现场参与开标,不组织现场开标会。
7. 投标保证金
7.1 缴纳要求:
7.1.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7.1.2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7.1.3 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收款单位: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开户行
账 号:01-10-JD0261-1
7.1.4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扶风公司汽轮发电机维修、铜川公司汽轮发电机组维修项目投标保证金+采购方案编码”,并将银行回执单附投标函部分并上传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审核,投标保证金以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私人账户。(如该项目为多次招标,可沿用初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沿用申请)
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不予受理,未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保证金验证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7.2 投标保证金退还:
7.2.1 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再组织的,于业务终止或流标后退还。
7.2.2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7.2.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7.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7.2.5 有约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7.3 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
7.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文件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
7.3.2 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7.3.3 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
7.4.4 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7.4.5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7.4.6 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有主观恶意行为,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7.4.7 投标人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4.8 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8.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将被列为陕西区域冻结供应商,冻结后一年内不得参与金隅冀东水泥陕西区域采购业务:
8.1 一年内,开标后定标前,出现两次放弃投标行为的。
8.2 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未按采购公告要求的品牌、型号、货期等响应技术要求,导致流标、终止的。
8.3 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报价时未上传报价文件或报价文件未盖公章,导致流标、终止的。
8.4 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要求到货的。
8.5 存在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或相关管理制度但不足纳入黑名单的不良行为的。
9. 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予以取消其 在金隅集团范围内招标项目进行再次投标的资格:
9.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投标资质文件。
9.2串通作弊,哄抬或故意压低标价,破坏公平竞争。
9.3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正常招标秩序。
9.4贿赂招标工作人员和评标人员,套取招标评标秘密。
9.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故意放弃中标的。
9.6中标后,中标人私自将项目整体、主体或关键性部分转包或分包的。
9.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区域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10. 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0.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10.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0.4 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0.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至招采平台的。
10.7 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项目规定的期限的。
10.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10.9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
10.10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0.11 投标文件不完整,有明显确定人为修改或调整投标文件行为的。
10.12 评标委员会认为构成其他废标条件的。
10.1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1. 监督途径
11.1 来信地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惠塬工业园区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纪委
11.2 举报电话:0919-2800925
11.3 举报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工作日)
11.4 举报邮箱:tcdqjjgzb@163.com
12、踏勘现场
12.1 踏勘组织: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当积极参与踏勘现场。
12.2 未参与现场踏勘的,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情况。
12.3 踏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
地点: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惠塬村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踏勘现场联系人:王工(同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1399293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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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崔工 (商务咨询) / 1319399295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19-2800925
监督举报邮箱:tcdqjj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