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钢锻招标
发布时间:2023-11-20 16:18:12
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8001060-ZB-2023-0022
标书号:2024-BJ05
采购单位: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9 0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3-11-30 10: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3-11-29 00:00:00
开标时间:2023-11-30 10:00:00
采购类别:辅助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1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18001060-ZB-2023-0022)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良乡支行/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0200026419200202855
┃物料清单
标段号: 1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金属铸件
|
铸锻件
|
|
600.000
|
吨
|
先供货后付款
|
金隅加气公司
|
到货价
|
收货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亚新路16号
标段号: 2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金属铸件
|
铸锻件
|
|
600.000
|
吨
|
先供货后付款
|
金隅加气公司
|
|
收货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亚新路16号
┃详情描述
第一部分:招标信息
根据我公司生产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就钢锻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的生产商和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1、招标主体: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编号:2024-BJ05
3、招标货物名称:钢锻
4、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主营钢锻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5、标书发放形式:前往“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bbmgz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标书送达地址: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线上投标、纸质版标书寄往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部。
7、标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亚新路17号金隅科技园加气物资采购部。
8、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30日10时00分前。
9、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10、开标地点: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线上开标。
11、招标主体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亚新路17号金隅科技园。
联系人及方式:刘长明(13683568623)、隗海艳(13810522317)。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采购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加气混凝土生产用钢锻。
2、采购数量:年总需求量约1200吨。
3、质量要求:
低铬钢锻,目测不得有砂眼,硬度/HRC>48,规格为φ25x30mm、φ30x35mm、φ35x40mm、
4、验收说明:由我公司化验室负责检验,结账数据以实际到货数为准。
5、运输方式:由供货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关运费。
6、交货地点:1、北京市房山区窦店亚新路16号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院内。2、唐山市丰润区周庄子村北唐山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院内。3、河北省涿州市东仙坡镇京源热电厂,京能电力涿州科技环保有限公司院内。
7、付款方式:先送货后付款的结账方式;由投标人提出付款方式和报价的最优组合。
二、招标人
1、招标负责部门:物资采购部。
2、本次招标活动涉及的部门:北京公司、财务资金部、法律合规部、科技创新部、环境与安全生产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参与评标,党风廉政监督员负责本次招标活动的全程监督。
三、投标人
1、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货物供应商。
2、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主营钢锻的生产和销售,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信息
(2)招标须知
(3)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少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按招标人地址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要求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短信的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B、银行开户许可证。
C、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以上需提供复印件且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A~C如果缺项,则视为废标。
投标人如为非法人办理还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证件。
(2)商务标文件
A、投标书。
B、投标报价表。
C、货物质量保证书。
D、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信息,如企业简介、近一年业绩等。
3、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按规定格式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人或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
4、投标报价
投标人报价为所能提供钢锻的运到总价,报价包含货物、运费和相关税费。供应商投标报价原则上不能高于我公司现行采购价格(5700元/吨含运输)。
5、合同的地点为招标人指定生产地点。
6、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7、投标有效期:本投标有效期为15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六、投标文件的样式及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装的形式装订,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于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下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标注:(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开标,此前不得开标。
2、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人应在 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前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线上投标,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我公司物资采购部。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须做好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线上开标。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不符合要求而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线下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1)由招标人、党风廉政监督员及投标方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
八、评标
我公司召开评标会议进行线上评标,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由评标委员负责线上评标。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确定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此次钢锻招标,公司考虑到受环保影响很大,采取按量中标的方式(每个中标方供应量600吨),确定两家中标方,以满足生产所需。经过评标确定中标人选后,将对中标人选进行资格后审,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资产按其投标所报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中标人选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将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进行类似的审查,依次类推,最终确定两个中标人。
|
┃联系人
刘长明 / 13683568623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69256781
监督举报邮箱:saii@vip.qq.com